在配合实际操作过程中,配合程度就取决于转让方,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大股东,创始人,为了促成交易的目的,肯定是100%的配合,假如你是一个机构投资人的话,公司的想法是我可以配合,但是尽量越简单越好。
再引伸到移动互联网服务上,印度各自为政百花齐放的国情也带来了各种挑战。我觉得UGC是一个伪命题,UGC不是商业模式,它很难做迭代。而且,它不准备通过IPO来销售现有股票。